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12 09:40:11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公务用车成本,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务车辆使用范围
1.小型车使用范围
(1)院级领导因公外出;
(2)接待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人员;
(3)中层干部出差或部门人员一次出差人数较多时使用。
(4)工会及离退休干部按规定用车;
(5)其他突发事件急需时使用。
3.大轿车使用范围
(1)学生的教学实习;
(2)学院组织的教职工集体外出活动;
4.公务车辆不得私用或外借。
二、车辆调度
1.学院办公室负责公务车辆的调配;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出省,如有特殊情况出省的,须经校长审批。
2.节假日及双休日公务车辆统一封存。特殊情况需出车的,由学院办公室调度申请,纪委办公室审批报备。
3.大轿车的使用程序:
学生实习用车由系(部)提出用车计划,填写申请单,教务处汇总后由负责人审核并签批意见,提前一周交学院办公室。其他部门用车,提前一周提出用车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学院办公室签批派车单。
4.大轿车原则上不出省、不进山。
三、车辆运行管理
1.保持车辆整洁、卫生,车况良好;保证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2.驾驶员接到任务后,必须准时到位,并按路线服务。非值班驾驶员接到任务后,务必于十五分钟内赶到发车地点;
3.驾驶员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现金;
4.车辆不用时一律停放校园大门内两侧,当天无法停放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停放。
四、车辆保养与维修
1.车辆保养维修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定点维修、定点保洁。
2.车辆因故障维修时,由驾驶员提出维修项目和维修资金预算,填写维修卡后交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负责维修申报。经批准后,驾驶员方可持办公室开具的《车辆维修通知单》到指定的维修站维修,不得超范围维修,否则不予结算所超出部分费用。学院办公室每月与修理站结算车辆修理费用。
3.修车预算在1000元以下,经车管人员同意后即可维修。维修预算金额在1000-5000元的,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批;在5000元以上的,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4.在行车过程中突发故障,必须就地修理的,驾驶员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主任汇报,经批准后才可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