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学院教学质量综合优质奖教师参与督导评教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5 10:19:49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教学质量综合优质奖教师参与督导评教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实行学院、二级学院两级督导制。学院成立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成立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下设教学督导办,教学督导办负责学院教学督导日常工作,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在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1.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
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教学督导班主任
成员:教学督导班副主任、教学督导办全体成员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
组长: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院长
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副主任
成员:优质课教师或教研室主任。
二、教学质量考评工作职责
1.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负责全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信息管理。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负责本工作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听课任务,负责安排本工作组听课计划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3.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和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意见。
三、教学质量考评的内容及方式
1.教学质量考评的内容除课堂授课外,还应根据教师教案、板书、多媒体应用、师生互动、考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以二级学院、部、中心为单位(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进行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成员,由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审核批准后开展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成员由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成员对其进行教学质量考评。
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4~6名教师(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而定)完成本二级学院、部、中心所有专、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评任务。每班次听课时安排2名优质课教师、完成1学时的听课任务。
5.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在每周四前将下周的听课计划上报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成员信箱,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的听课计划随机安排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成员共同参与随机听课。对授课效果较差或学生反应问题较严重的教师,将由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组组织专门人员跟踪听课。
6.教学质量考评工作以跨学年的两个相邻学期为一个完整周期,在该周期内要完成本工作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听课任务。
7.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在双周的周五前将听课记录及授课教师的评分统计汇总后上交学院教学督导科。
8.为避免不同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间评分的差异,以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为单位换算标准分后为教学督导评教听课得分。
9.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听课计划安排要遵循事先不通知授课教师的原则。
四、教学质量考评人员工作待遇
在职教学质量考评人员每人每次听课按1学时工作量计算,评教工作量计算以完成本二级学院、部、中心所有专、兼职教师一次听课为度。根据《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职院〔2008〕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现行岗位工资考核办法,本着激励原则,在职教学质量考评教师的听课工作量按照“超额教学津贴”发放。
五、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