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3 10:21:13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为增强教师科研能力,提高教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培育我校高水平科研人才队伍,提升学校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根据《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管理办法》和《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管理
科研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并提交申请,填写《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由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同意推荐后,报科研外事处组织审核和论证。科研外事处初审后提交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学院研究批准成立。
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团队带头人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凝聚力,在专业研究领域内有突出的研究优势,取得过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团队成员不多于10人,每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最多只能参与2个团队建设。一旦成为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可中途调整。如确需调整,经团队带头人同意可先向科研外事处提出申请退团,经审核和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方可申请参与其他团队。如带头人变更或团队成员变化较大者,应提出申请,经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变更或撤销。
3.团队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成员中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人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以老带新、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人才优势。
4.近3年活跃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前沿,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①团队带头人至少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地厅级科研项目2项;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在CN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至少5篇。
②团队成员(不含带头人)参与过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在CN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至少3篇。
二、经费管理
1.学校从校级科研基金中给予科研团队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实行团队包干制,专款专用。每个建设周期(3年)内,给予理工科团队经费10万元、人文社科管理团队经费5万元。
2.在建设期内升格为市厅级或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的,学校将加大经费资助力度,在原资助基础上再追加经费。市厅级理工科团队全程追加经费2万元,人文社科管理团队追加经费1.5万元;省、部级理工科团队全程追加经费3万元,人文社科管理团队追加经费2万元。
3.如上级有文件要求必须进行经费配套的,学校资助经费则为配套经费的组成部分。
4.科研创新团队经费按照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财务制度和科研管理办法使用。
三、实施过程管理
1.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以科研项目(课题)为依托开展相关研究。团队科研题目可根据团队建设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内容自拟,但必须体现创新性、前瞻性,必须本着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或生产实际中存在的关键问题而定,必须本着能够出成果、出人才、出荣誉而定。
2. 科研创新团队采取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在遵照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创新团队可采取相对灵活的内部运行机制,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创新效率与水平。
3.科研创新团队自学校发文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应向科研外事处提交《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明确团队建设期内主要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年度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
4.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执行期最多为3年。在建设期间,团队每年应向科研外事处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科研外事处负责组织专家检查团队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督导。对不能完成年度任务的团队,科研外事处将对团队提出警告,限期补充完成。建设期满,科研外事处负责组织专家团队,根据《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书》和“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支持计划”合同规定的建设目标任务,进行量化考核验收,并对完成情况做出评价结论。
5.如团队带头人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应及时告知科研外事处,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6.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在科研条件、科研时间、教学计划安排、科研业绩评价与使用等方面提供切实保障,并对计划执行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四、考核管理
1. 科研创新团队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考核制。建设期满,团队应完成《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任务书》中计划的目标任务。团队完成的任务中至少应包含下列科研成果中的2项:
①完成农作物新品种、新农药,二类以上新兽药、新肥料、新产品,通过国家专门机构审定、认定或鉴定等1项。
②技术推广或成果转化经济效益明显,经专家组实测验收,出据行业或行政权威机构验收报告。推术推广效益达到300万元,成果转化效益达到100万元。
③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立项(或完成)1项,或主持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立项(或完成)2项。
④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优秀社科成果奖等)1项。
⑤项目成果应用社会效益明显,进入市厅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决策或被采用,以政府正式文件(有文件编号)为准。
⑥主持创建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通过相关部门正式颁布,1项。
⑦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学研创新联盟等)建设计划、创新人才建设计划1项,或团队成员在建设期内成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等科技人才2人。
⑧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3项。
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理工科团队4篇,管理人文社科团队2篇。
⑩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编写字数不少于10万。
2.对建设期内完成目标任务质量高,成绩显著的团队,验收合格后学院给予滚动支持。建设期满,不能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团队,可申请延迟1年验收。对终期验收不合格的团队,不得延续建设,团队带头人3年内不能再承担任何科研项目和担任科研团队带头人。
五、本办法中所涉及的项目(课题)、论文、专著、奖励等成果,“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为主持或第一完成单位,团队成员为第一完成人,专利权人为“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利发明人团队成员为第一发明人。
附件:1.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
2.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