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7 10:08:20

工作条例

 

一、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全院教职工监督工会财务工作,实行财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机构,由每届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二、 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由学院教职工代表组成。在学院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 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

1、检查工会对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2、了解工会经费收入和预算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开支较大的活动和购置物品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工会财务决算。

3、检查了解工会财产管理安全与完成情况。

4、督促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帐目及财务收支情况。

5、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落实经费审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呈报院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