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圣诞节、元旦等节日期间
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19年圣诞节、元旦等节日将至,按照省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及中牟县公安消防部门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节日期间,往往是学生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学生工作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育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二、注重引导,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各学院应尽力教育和引导学生不参加驻地场所、单位组织平安夜、迎新年等活动。同时,在放假前,各学院须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帮助学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消除隐患,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对本院办公、实验实训、学生所在寝室等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安排学生对宿舍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以迎接节日的到来。
四、重点防范,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宿舍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宿管人员要加大巡查频率,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防止意外,大力提倡学生文明过节、健康过节
学校提倡学生在校内以小型分散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文体活动。有条件的学院可以在校内适度组织开展小规模的迎新晚会、音乐party等活动,以文明、健康的形式过节。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组、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外出游乐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游乐而出现安全等事故者,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处理。严禁在校内燃放孔明灯、点蜡烛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深入实际,把握学生思想动态
要切实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各学院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等了解、关心留校学生,及时处理他们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让学生过好节日。
七、清楚流向,做好节后学生按时上课工作
把握圣诞节、元旦期间学生的去向。圣诞平安夜、圣诞节期间,各学院要对离校到商圈参加活动的学生逐一进行登记,学生返校后也须销假。学生放假时间及调课具体安排,以学校下发的通知为准,学院要求学生应按时回校上课,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进行严肃处理。
八、严格值班和节日期间学生安全零报告制度。
节日期间,各学院副书记、班主任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做好应急预案。圣诞节期间(24-25日),各学院须安排人员值班,每天下午4:00前将本学院学生安全等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元旦节期间,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履行值班任务,每天下午4:00前将本学院学生安全等情况报保卫处。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以及发生事故瞒报、漏报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保卫处 学工部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