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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实施办法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31 16:30:00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实施办法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包保联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实施方案》精神,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制定本实施办法细则。

一、组织领导体系与机构设置

1.消防安全委员会
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统

筹全校消防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保卫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配置标准,确保各部门、重点场所配备专(兼)职消防员。

2.责任分工

校级责任:学校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

二级单位责任:各院系、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

重点部位管理: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定岗、定人、定责”管理机制。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1.宣传教育与培训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及教职工岗前培训,每学期开展“消防安全月”主题活动,利用校园网、公众号推送火灾案例警示片。

重点岗位人员(如实验室管理员、宿舍管理员)须消防技能考核达标后上岗,定期参与消防技能实操培训。

2.设施维护与隐患整改

建立消防设施台账,委托专业机构每月对自动喷淋、烟感系统等维保检测,确保完好率100%。

实行“日巡查、周抽查、月排查”制度:各重点单位每日自查并填写《防火巡查记录》;保卫处每月汇总隐患清单,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

三、季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检查频次与内容

学校每季度组织由校领导带队的联合检查,覆盖实验室、食堂、宿舍重点场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管校领导对分管领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周组织一次部门正职、副职开展一次部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部门安全员、宿舍管理员,落实日常巡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防止事故发生。

检查内容涵盖消防通道畅通性、应急照明有效性、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危险品存放合规性等。检查结果形成《季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重点问题纳入校级督办事项。

2.记录与档案管理

使用标准化《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记录隐患位置、整改措施及责任人,电子档案同步上传至校园安全管理平台。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3年,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四、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置机制

1.分级预案体系

校级预案:每学年修订一次,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初期扑救流程,联动属地消防部门开展综合演练。

二级单位预案:实验室、食堂等制定专项预案,细化危化品泄漏、燃气事故等场景处置流程,每学期至少演练1次。

重点部位预案:宿舍楼、图书馆实行“一楼一案”,明确楼层疏散引导员职责,张贴应急路线图。

2.应急响应与演练

依托“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每月25日),随机模拟火情开展实战演练,重点检验灭火器操作、消火栓使用技能。

微型消防站24小时备勤,配置专职消防员及装备,确保“3分钟到场处置”。

五、考核问责与长效保障

1.考核机制

将消防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整改不力、瞒报隐患的单位实行 “一票否决”,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

设立“消防安全先进个人”奖项,表彰在隐患举报、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师生员工。

2.经费与制度保障

年度预算单列消防专项经费,用于设施更新、培训演练及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

出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奖惩条款,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从严处理。

六、“1+4”联合指导组配置

“1+4”联合指导:“1”代表一个消防重点部位,由一名校领导直接负责,担任该部位的安全责任人。

“4”代表四个方面的联合指导力量,包括:

分管校领导:负责协调和监督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部门正职:负责本部门内消防重点部位的具体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

部门分管副职:协助部门正职做好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措施到位。

部门工作人员:具体执行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维护和应急处理等日常工作。

七、房屋使用人员及消防设施清单、学生宿舍及消防设施清单填表要求

教学楼、实验楼、科研楼安全员为教务处安全员,建筑物负责人为教务处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为分管教学副校长。针对部分教学楼办公室存在交叉使用情况填表时以附件模板为例。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纸质版盖教务处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保卫处。

建筑物由单独部门使用时,填写清楚部门房屋使用人姓名,空置房间、仓库、与本部门有关的设备设施房间(发电机、变压器房等)使用人姓名填写部门正职,安全员为部门安全员,建筑物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为分管副校长。房屋使用人员及消防设施清单统计表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保卫处。

学校所有餐厅、卫生间、外包建筑物(快递站、理发店),由后勤处统计填写表格,纸质版盖后勤处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保卫处。

学生宿舍由学生处负责汇总,纸质版盖学生处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保卫处。

行政楼、办公楼ABC,安全员为各部门安全员,建筑物负责人为院办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为分管院办副校长,由院办负责汇总纸质版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保卫处。

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上级政策及实践反馈动态修订。

 

 

2025年3月27日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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