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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门卫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7 15:03:43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门卫工作是维护学院的良好教学秩序,保障学院安全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执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着装上岗,树立良好的形象,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情。

三、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四、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关院、处的证明,经门卫检查验证方可出入。若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五、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

  六、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方可进入,禁止鸣笛、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

  七、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上5:30时开门,晚上十一时关门,加强对过往车辆、人员的盘问和登记,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其所在单位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八、凡我院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院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或身份证到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