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值班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7 15:03:43
一、保卫处工作人员要按照分组轮流值班,每次值班时间为24小时(当日8:00—次日8:00)。
二、值班人员必须对全院治安保卫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值班人员要根据季节特点,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和各要害部位防盗、防火的巡逻和排查。
四、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在值班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损害者,学院将给予处罚。
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时刻保持值班室内卫生干净整洁,按时交接班。
七、交接班人员要清点警戒用品和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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