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2017年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征兵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9 15:15:28

优待政策

 

一、入伍保障

1.征集优先: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合格一个批准一个。

2.保留学籍:

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服役期间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二、部队发展

1.军校考试:

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 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到26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3. 改选士官:

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首次选取为士官,在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三、退伍就业

1. 定向考录:

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专武干部岗位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拿出招录培养计划的20%。

2.指令安置: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3.升学优先: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4.扶持就业:

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税收、小额担保贷款优惠,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 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郑州市加大扶持就业力度,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毕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原始考分加4分计算成绩,获二等功级以上奖励另加6分。

四、经济补助

大学生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参军入伍还有以下经济补助获得。 

1.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年近70000元。

郑州市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城乡一体、同义务同待遇的原则,发放标准河南省最高,每年的发放标准是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2017年为33166元/年,并且逐年增加。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每年增加20000元。

1.学费补偿:约10000元

国家对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我校入伍大学生最高可获得10800元学费补偿;郑州市入伍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退役后选择复员的,其学费补助除中央财政资助外,有批准入伍地县(市)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2.专项奖励:5000元

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 

3.津贴费:21600元

两年义务兵共发给津贴费21600元,班长每年增加3360元,副班长每年增加2400元。

4.退役金:46600元

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金23683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5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5.郑州市增加经济补助项目:2000-4000元

2015年(含)以后从郑州市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从郑州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含大学新生)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其学费补助除中央财政资助外,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6.发放差旅补助:约100元

郑州籍在外上学返乡,外地籍在郑州上学的大学生返校应征体检,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由兵役机关于参加体检当日现场发放。

五、学校征兵报名咨询与帮助:

学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站:行政楼1016、1018室;

征兵咨询电话:56010626、13333710304(乔)、13523477371(徐);

学校预征工作QQ群号:14155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