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7 15:09:50
各系:
根据省、市征兵领导小组通知指示精神,按照豫发〔2011〕12号、郑发〔2011〕29号文件要求,各系在进行2012年新生入学登记时,请对入学新生落实兵役登记工作,对不能提供《兵役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郑州户籍男性青年(18-24周岁),应督促其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办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对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非郑州户籍适龄男性学生(18-24周岁),要督促其在入学3个月以内回原籍或到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学院武装部
201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