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7 15:09:50
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经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历年来,我院多次组织消防安全的治理和检查,消除了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学校的消防安全状况逐步得到改善。但是有些部门仍存在领导重视不够、管理不严、制度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到位的问题,尤其是个别师生、住户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等现象,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我们的基本责任,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应尽的义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根据上级要求,由保卫处负责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组织专业人员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严格制定应急疏散预案。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学生公寓、餐厅操作间、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办公楼、科技园等为我院重点防火部位。后勤处要对全院用电线路、餐厅操作间、消防阀门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彻底消除隐患;学生处要组织各系对学生公寓使用大功率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科技园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及时添加、更换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发生;基建处负责第四教学楼应急灯、安全通道指示牌的维修检查;离退休工作科要对离退休老同志、家属进行一次安全用电、用气的安全教育;各部门要对所属办公室的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彻底自查,下班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拆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的障碍物,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于7月30日前,用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上报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