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学生征兵政策宣传--中牟县征兵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7 15:08:13
2013年大学生征兵政策宣传
一、征集时间:
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即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征兵政策调整变化: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上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2013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年龄要求: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五、大学生征集及相关优惠政策
1、入伍优惠政策。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生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即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交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金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的,退伍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同时,郑州市对报名参军的大学生全面开辟“绿色通道”,不管是已毕业的大学生或在校大学生,都可直接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在体检结束前,随时报名、随时体检。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
2、提干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可在部队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等。
3、考学政策。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的大学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少数名族士兵年龄不超过25周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含)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的,可以报考军队院校。考试与军队院校招收高中生士兵学员同步进行,录取后安排2年专升本培训,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可放宽1岁。
4、保送入学政策。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可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5、选取士官政策。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均享受特殊政策。一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符合选取条件但编制岗位受限的,由上一级机关调整到编制岗位空缺的单位选取;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二是培养使用。符合士官选取、提干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士兵,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由旅(团)级单位确定为培养对象,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经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规范待遇。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实践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6、退伍安置政策。郑州市自2013年起,对接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和全共事业单位的岗位进行定向考录;省市两级政法队伍招录干警时,拿出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招聘时,拿出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时,拿出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视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手续,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工龄。非郑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郑落户手续。
7、优待金发放政策。从郑州市入伍的外地户籍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发放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郑州市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1.2倍。四类(含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潜艇、潜水等有特殊要求专业岗位服役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到西藏服役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倍。2012年郑州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5037元。
咨询电话:62132856
中牟县征兵办公室
201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