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灯危害大私自燃放将触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29 11:24:27
时至年终 ,节日不断,刚刚送走圣诞节老人,元旦佳节马上就要来临。“一盏孔明灯,一个新年愿望,一生幸福梦”,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放孔明灯来放飞希望、寄托思念,让孔明灯又“火”了起来。但是在这美好愿望背后所隐藏的忧患却不得不让人警觉,风景与风险并存。
据保卫处负责同志说,12月24日晚上,部分学生不听安保人员劝阻,在学校空地、操场贩卖、燃放孔明灯,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当日,21时许,一名学生在第一教学楼前燃放了一盏孔明灯,但没想到灯刚飘起来没一会儿,因风向和风力的原因,被吹偏的孔明灯就挂到了东实验楼旁一棵松树的树枝上,眼看树枝就要被燃着,幸亏一阵风儿吹过,没等大伙把用消火器材灭火,那盏灯挣脱树枝的羁绊,摇摇晃晃地飞上了遥远的天际。
“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通过点燃固体或液体燃料放飞,滞空时间长,不能控制,对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构成威胁。由于孔明灯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一般纸张的可燃温度只有130℃,普通木材的可燃温度在250℃~300℃之间。因此,孔明灯带来的火灾隐患非常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在人群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集中区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燃放孔明灯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铁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