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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辖区交警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正式处罚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1 09:48:55

由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数量大、违法现象普遍,交通堵塞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为有效遏制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和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辖区交警大队前期对全县开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宣传劝导整治工作。

从即日开始,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第一天,对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等多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1起,教育行人、非机动车轻微违法行为30余人(次),对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批。今后,交警大队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管理。

在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行人闯红灯、不按规定骑自行车、电瓶车占有绝大部分。可见,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是小事,只要一个环节漏管失控,势必影响全局。所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刻不容缓,再不允许我们忽视和懈怠。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依法管理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也是顺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需要,更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学院保卫处提醒广大师生员工,要切实遵守交通规则,时刻牢记交通安全警示,从自我做起,为辖区平安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律法规链接:

非机动车闯红灯处罚: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理》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罚款金额为20元。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理》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金额为20元。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处罚: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理》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金额为20元。

行人闯红灯处罚: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理》第五十条之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情节轻微的罚款金额为5元、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为10元。 

行人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理》第五十条之规定,行人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的,情节轻微的罚款金额为5元、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