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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抵御邪教、构造和谐校园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07 10:21:54

一、什么是邪教组织?

   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学说等谣言惑蛊,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二、邪教组织的特征有哪些?

   邪教组织有六个方面的特征: 

1. 教主崇拜:宣称教主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拥有绝对权威,信徒为教主而生而死;

2. 精神控制:以各种谎言、骗术、心理诱导等方法对信徒进行洗脑,实现精神控制;

3. 编造邪说:打着宗教的旗号,冒用宗教术语,编造披着科学的外衣的歪理邪说。

4. 骗取钱财:要求信徒将所有钱财奉献给教主,或通过办班、治病、兜售用品等名目骗取钱财;

5. 秘密结社:组织体系严密,等级戒律森严,活动诡秘,好进难出;

6. 反对政府:利用社会上的一些黑暗、不公平现象,煽动成员发泄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

三、邪教是如何骗人的?

1.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

2.用治病、免灾诱惑人;

3.用看相算命、装神弄鬼、蚂蚁写字、白纸显字等各种把戏吓唬人。

4.套近乎拉扰人。

5.小恩小惠收买人。

6.用暴力手段胁迫人。

四、邪教的危害是什么?

  邪教的危害主要有: 

1. 破坏家庭。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鼓吹“传的越多,将来就可以进天国”,许多成员有家不回,常年在外。

2. 破坏生产。鼓吹“世界末日论”,宣扬“一切靠神恩赐”,致使信徒整天忙于信“教”、传“教”。

3. 奸淫妇女。许多邪教教主借“神”的名义奸淫玩弄妇女,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4. 残害生命。欺骗群众“信教能治病”,一些人因此被致死。

5. 毒害青少年。拉扰中小学生参加聚会,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

6. 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煽动成员暴力对抗政府,扰乱社会秩序。

7. 危害基层政权。一些邪教有目的的拉扰基层党团员和干部,侵蚀基层党政组织。

五、宗教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的各种思想文化营养,与哲学、道德、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和艺术诸意识形态相渗透、相互包容,成为一种文化的混合体。目前,宗教活动已融入主流社会,在法律和规定认可的范围内活动,是公开的,合法的。宗教承认现实世界的存在,并致力于服务社会、净化社会、参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目前,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

六、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1. 是否搞教主崇拜。传统宗教中,人、神是有区别的。传统宗教的崇拜对象是超越于人类的自然的神,如犹太教、基督教的上帝,佛教的佛,伊斯兰教的安拉,印度教的婆罗门,道教的太上老君等。邪教的教主则都自封为“神”、“主”、“活基督”,有的还称帝。他们集神权与教权于一身,扮演着世界创造者、主宰者和救世主的角色,宣扬自己所谓的种种特异能力,迷惑信徒,并企图“改朝换代”,有明显的政治野心和政治色彩。

2. 与社会相协调还是反社会。传统宗教教义除强调追求天国幸福之外,还关注人们的现世生活,它们多以济世、护国、利民为宗旨,给人们以安慰、劝勉和鼓励,如基督教教人博爱、忍耐、宽容;佛教教人慈悲、宽大;伊斯兰教主张两世吉庆等。邪教则偏执一端,刻意渲染的恐怖性和紧迫性,扬言世界末日将至、天国将临,惟入教方可获救等邪说,制造恐怖不安气氛,甚至聚众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由此往往导致两类极端行动的发生:一类是煽动信徒在所谓的“世界末日”来临之际集体“升天”、“寻主”自杀;另一类是为建立地上天国对社会实行暴力攻击,达到其“改朝换代”的罪恶目的。

3. 是否遵守社会公德和道德准则。传统宗教力求与社会相适应,积极倡导服务社会,造福人类。如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基督教的“荣神益人”,道教的“慈爱和同、济世度人”,伊斯兰教的“善行”。各种宗教的教内制度并不危及宪法、法律赋予信徒的基本权利。宗教教职人员对信徒不以暴力相胁迫,不对教徒进行精神控制,而是采取劝诫的方法。邪教立言行事则违背公认的社会伦理道德准则、法律规范,使用欺骗、恐怖的手段,对教徒的精神生活和世俗生活进行控制,对他们合法权利进行强力剥夺,对他们身心进行残酷摧残。表现为诈骗钱财,盘剥信徒,破坏家庭;蹂躏女性,摧残生命;装神弄鬼,致人伤残或死亡;建立封建家长式制度,实行专制统治,秘密结社,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遵纪守法还是违犯法律、对抗政府。传统宗教以遵纪守法为己任,故其活动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它们并不以颠覆现政权、建立神权政治为目标,而是寻求与政权相协调,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民间团体的辅助作用,走爱国爱教的道路。邪教的种种反社会行为,则与法律相抵触。随着教主权势欲的极度膨胀,往往发展为敌视政权甚至谋求取而代之的政治意图,企图推翻政府。邪教的这一倾向表现在组织形式上,是政教合一型结构的出现;或模仿内阁制,或模仿封建帝制。

5. 公开活动还是秘密传教。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公开的,僧侣在寺庙中公开讲经,主教、神父在天主教堂中公开布道,这是人们经常能够看到的。邪教则大多采取秘密结社的方式,进行秘密活动,其行动往往非常诡秘,掩盖其不可告人之目的。

6. 是否有自己的经典教义。宗教有自己的典籍,有自己的教义,且渊源久远;邪教的所谓“教义”都是些危言耸听或信口开河之类迷妄之言的大杂烩。

七、我国有关宗教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物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4.

4.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以及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中举行的家庭聚会,受法律保护。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散发传单和宗教书刊。

八、为什么要依法打击邪教?

邪教是社会的毒瘤,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所不能容忍的。近年来,“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进行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煽动组织其成员破坏国家法规的实施,毒化人们思想,蒙骗其信徒“升天”、自杀、自残和杀害他人。这些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为国法所不容。 

九、怎样及时发现周围的邪教信徒?

只有了解邪教信徒的特征,才能防患于未然,邪教信徒的一些共同特点: 

1. 性格的变化。寡言少语,不再爱说话,不再爱与人接触,逐渐疏远家人亲友;

2. 表情上的变化。表情呆板,紧张不自然,无幽默感,看人的目光躲躲闪闪,显得不自然和做作;

3. 情绪上的变化。喜怒无常,敏感多疑,发呆,沉默的次数明显增多。麻木、冷淡;

4. 思想上的变化。由于受到歪理邪说的灌输和精神控制,生活观、价值观等发生变化,思想偏激,易走极端,思维简单化,开始迷信;

5. 举止的变化。终日恍恍惚惚,目光呆滞,姿态僵硬呆板,身体莫名其妙的消瘦;

6. 语言表达的变化。原来的常用词汇减少,开始频繁使用邪教特有的语言。如“法轮功”痴迷者常常习惯说一些令人费解的“法轮功”语言。把不信邪说不练其功的人称为“常人”,邪教“门徒会”则是将会外群众称为“外邦人”;

7. 生活兴趣的变化。整天苦思冥想,不再关心新闻时事。突然放弃以前爱好,放弃一度看重的生活目标。没完没了地参加各种神秘的“学习”或活动;

8. 社会活动的变化。无缘无故地放弃工作,学业或工作和学习的效率急剧下降。拒绝参加人们和亲友的重要活动;

9. 社交范围的变化。突然疏远原来的朋友,转而结识并密切交往的一些新朋友;

10. 意识的变化。记忆减退,智力下降,开始出现幻觉、妄想等现象。

总之,当正常人误入邪教后,都会在身心,言行举止和行为上出现一系列变化,如果我们能及时察觉这些信号,采取相应措施,就不至于使事态变得难以收拾。

十、党和国家防范和处理邪教的政策和法律有哪些?

   党和国家处理邪教的基本政策是: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分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时指出,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不得在宗教活动以外布道、传教、散发传单和宗教书刊。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66条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先后就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做出了司法解释,为取缔打击邪教组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健康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十一、怎样增强防范和抵制邪教的免疫力和战斗力?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前,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帮助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自己的精神支柱,大力弘扬和倡导科学精神,才能切实增强自己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1. 全社会要高度重视同邪教组织进行斗争,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拒绝邪教、远离邪教;

2. 对青年学生要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和法制意识教育。通过教育,要让学生学会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人类要负责,从思想上筑起防范和抵制邪教的堤坝。开展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的热潮,以科学的思想抵制邪教。

3. 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净化学习、生活,成长环境,形成打击邪教、保护学生的有效机制。

十二、如何才能做到热爱生命、远离邪教?

   只有以科学的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健全的人格,才能自我保护,免受伤害。不然,在成长的道路上不知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对于正在成长的学生来说,培养自己的健康人格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具有科学的自我保护知识与方法,才能减少成长的烦恼,抵御各种邪教迷信以及各种丑恶的侵蚀,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发展自己、有效地发掘自身潜能,以提高生活的质量。确立正确的科学思维方式,并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要经过一个发现自我、认识自我的过程,并且是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联系在一起的。对学生而言,有时会有许多困惑:为什么我会生活在贫寒之家?为什么别人家的地位显赫,门路很宽?为什么我同样付出很多努力,却不能幸运地得到机会,而他人并未怎么费力,就赢得了很好的机遇?为什么别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发展自己的爱好,而我就不太能如愿地发展自己?无论谁都不会一生事事顺利,都会有许多烦恼,也会遇到挫折或这样那样的不顺心。在这种时候,心情有不好,有愤怒、有忧虑、有困惑是很自然的事。这无形之中也可能给迷信、邪教以可乘之机。要想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珍惜和热爱年轻的生命,每个做老师的,都有责任关怀并帮助同学重视人格教育,把培养健康人格品质当做师生的共同目标,解决创造力、自信心等基本问题。健康人格不仅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标,也是心理健康的重要资源。对每个人来说,无论你是成人还是学生,都应对自己的心理健康负责。只有具备健康个性的人,才不必借助什么“救世主”或什么邪教来支撑自己。 

十三、如何防范和抵制邪教?

   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认识事物。破除迷信,普及科学知识,坚持科技致富、勤劳致富的理念。要正确认识邪教与传统宗教的区别,自觉抵制邪教传播。积极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邪教人员从事地下活动并制作、传播、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及秘密串联聚会等活动,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摘自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统战部网站)